日前,市中级人民法院透露,失信被执行人将获得定制“失信彩铃”。今后,只要拨打的对象是失信被执行人,拨打者将听到,“您拨打的电话主人,是一位失信被执行人,请谨慎交往”。
(5月15日《常德晚报》)
笔者也不能肯定,这算不算是人民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(即俗称“老赖”)的又一“杀手锏”。
这是在电信“实名制”背景下,执行工作联合惩戒机制的又一次发力。按照法院人士透露的信息,“失信彩铃”上线后,拨打电话的人除了会从彩铃中直接听到被拨打人为“老赖”的告知提醒外,还会收到运营商发送的短信告知;至于“老赖”本人,同样也会收到一条“获得”失信彩铃服务的短信提醒。这是一项不可自行撤销的免费服务,也算是人民法院给爱占便宜的“老赖”们赠送的又一“司法大礼包”。
没经历过的人无法懂得“穷尽一切手段”的全部含义。仅从向公众曝光来说,从当年法院自己掌握“老赖”信息,到可公开查询“老赖”信息,再到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“老赖”信息,直到现在的通过彩铃直接告知“老赖”信息……人民法院确实在“穷尽一切手段与方法,让失信者无处容身”。
不得不承认,“失信彩铃”是一次全新的尝试,将“藏在深闺人不知”的“老赖”,进一步拉进人们的视野;也是人民法院继“限制高消费”“限制准入”“限制服务”后,在“老赖”们的羞耻感上祭出的一击重拳。如果说可公开查询,服务的是“有心人”,那么“失信彩铃”就是无差别地服务任何人了。试想,在一个颇讲面子的社会里,“失信彩铃”响起,“老赖”们的面子还挂得住不?他们会不会机灵地来一句——“那是我自己设置搞怪的”自我解嘲?
当然也不排除有精明十足的“老赖”,会像以他人名义从事经营活动,规避“限制高消费”“财产查控”一样,继续钻电信“实名制”的空子,使用他人信息注册通讯账户。但是,机关算尽太聪明,反误了卿卿性命。在笔者看来,“失信彩铃”不仅是在敲打“老赖”们的羞耻感,还是在叫醒一些欲“以身试信”、铤而走险的人。在跟随采访法院工作人员办理执行案件的过程中,笔者时常感到疑惑:为什么总有人去相信那些高于银行同期利率数倍的借款承诺;为什么明明知道对方信用有瑕疵也要去继续合作……毒树之果,岂能常食!将自己亲手送到风险与危险的境地,谁能奈何?法律不保护违法行为,这是常识。
也许有一天,你会听到“失信彩铃”,你会去取笑失信者,但也别忘了,这是人民法院给你敲的一声善意的警钟。《出师表》中,诸葛亮警醒后主刘禅,“亲贤臣,远小人,此先汉所以兴隆也;亲小人,远贤臣,此后汉所以倾颓也。”而今,人民法院用彩铃在警醒你:亲信者,疏失信者;选守信者而交,择失信者而疏;真正让失信者成为过街老鼠,无处容身。
打击“老赖”,在强化事后制约的同时,更重要的是建立以更加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为依托的预防机制。通过更加完善的信用服务网络的编织,构建不能失信、不敢失信、无法失信的制约体系,真正让失信者无处藏身、无处容身。当然,这需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参与。
向失信宣战,守好诚信的底线。毕竟,这是事关你我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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